关于我们

电话:15221084065

邮箱:193188588@qq.com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19号

导航链接
电话:15221084065 邮箱:193188588@qq.com工作时间:全周24小时提供免费在线咨询上海民事律师网,欢迎您!客服咨询

专业民事诉讼律师咨询电话_民事纠纷律师哪家好_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-上海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

新闻资讯新闻资讯

公司新闻

行业新闻

法律常识

2023年10月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

来源:    作者:

民事诉讼律师指出,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: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。录音内容必须完整。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、剪辑或者伪造,前后连接紧密,内容未被篡改,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。关于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,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。

一、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

1、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:

(1)、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;

(2)、录音内容必须完整;

(3)、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、剪辑或者伪造,前后连接紧密,内容未被篡改,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;

(4)、应以合法方式取得;

(5)、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;

(6)、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。电话录音可以公证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
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

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
二、收集录音(录像)证据要注意什么

1、要以合法手段收集。

这一点是基础,前面分析过了。判断合法性在参考很多因素,通常来讲,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,从手段上讲,都是合法的。

2、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。

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、双方身份、地点等因素,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,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。

3、录音取证要尽早

在双方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冲突,至少是还没有起诉之前,通过录音方式取证,还是有机会的。起诉后,再收集证据,一般很难成功。

4、要根据案情设定谈话内容的关键点。

要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证据,来设计录音证据要固定的关键点,要与诉求目一致,要与其他证据能相互佐证。对于关键内容,可能的话,要多次确认。

5、谈话的语气、沟通方式事先要设计好。

表达要自然,否则对方可能会警觉,导致丧失取证机会。

综上所述,在民事诉讼中,原告承担举证责任,可以收集的证据材料很多,包括书证物证等,其中还有录音证据。民诉法规定了录音可以当做证据使用,但是必须要符合严格条件。比如录音的取得还是合法程序,录音内容清晰、完整、具有客观真实性。


发表日期:2023-10-26  浏览次数:515

客服咨询

扫码关注公众号

扫码关注公众号

保存图片,微信识别二维码

  打开微信